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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第2批 企业安管人员证书延期复审上报材料的通知

2015-03-30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印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2007年印发的《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7〕189号)、省建筑工程管理局2009年印发的《关于做好全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复审工作的通知》(鲁建管质安字〔2009〕2号)和山东省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办公室2012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复审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安考办字[2012]11号)等相关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凡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未参加继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给予办理延期复审手续,其原证书自动失效。为了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经省安监站批复,由市安监站和青岛海洋大学联合举办延期教育,现对近期到期的企业安管人员证书延期通知如下:
 
一、   延期证书范围
发证日期为2012年5月20日,有效期至2015年5月20日的企业安管人员证书。
 
二、延期程序    
先由本人向所在建筑施工企业提出延期申请,经企业审核符合延期条件并同意延期的,登录《山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延期申请。上报前,须先将“信息填报”版块里的“人员培训记录”和“人员工作简历”信息完善,再在“证书管理”的“证书延期申请”里填写相关申请数据,最后从“证书延期申请统计”里找准“年度”(是指发证年度)和“证书批次”,点击“查询”,打印个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汇总表》,并向主管部门提供如下资料: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打印表格应带电子版照片,一式一份,由市站盖印后返还给企业,考试时由本人持该申请表及身份证考试)。要求在电子版照片上侧,沿A4纸右上角贴本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清晰缩印,不允许挡住申请表电子版照片。项目负责人类别的,应在申请表的反面复印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原件由建设业联合会审核后当场返还;
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一个企业一套);
3、学员名单(附件一),顺序应与延期汇总表一致,并提供电子版;
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若证书盖章页面已用完需打印新证书,应将同底版新照片贴于原证书照片右侧)。
 
三、其他要求
1、资料于4月2日报送开发区建设业联合会,过期将不再受理,市站将根据报名情况设置配档表,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2、《申请表》中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一栏,应填写证书到期前的近三年(2015、2014、2013年);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学时不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员学时不少于40学时。
3、凡在两个以上单位持证、有两个以上同类别证书(法人代表持A证的除外)或者持有C证的同时持有A证或B证等,应按证书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清理。需由企业先从“考核系统”中申请注销多余证书后,方可办理证书变更或延期复审。
4、关于延期的其他要求,请查询鲁建管质安字[2009]2号文件。

附件:http://www.yklhh.com/uploadfile/2015/0330/20150330101431982.doc
 
 

                               二0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