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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 养老保障金的通知

2019-08-13

关于拨付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 养老保障金的通知
 
各施工总承包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财政厅印发的鲁建建管字[2018]17号文《关于停止实施主管部门代收、代拨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制度的通知》,及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印发的烟建工程[2019]23号文《关于撤销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相关账户的通知》,2019年8月31之前要完成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相关账户的撤销清理工作。请各总承包企业梳理近年来在开发区承建工程的养老保障金拨付情况,若有养老保障金尚未申请拨付的项目,请于2019年8月20日之前将拨付申请资料报至建设大厦604室(联系人:贾军  联系电话:6394968 13361311399)。
申请资料包括:
       1、《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办理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手册的总承包企业,请咨询市住建局。
       2、经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自备,无固定格式。山东省外企业需2份),经办人身份证。
       3、盖住建局备案章的施工合同复印件(施工合同前几页即可),若无备案合同,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缴纳养老保障金时出具的同版本合同。
       4、体现工程竣工或施工进度的资料复印件,如竣工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若工程未竣工,则需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见附件),施工单位凭协议办理养老保障金拨付手续。
       5、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金拨付审批表及预收联系单(这2份表单全省通用,也可到建设大厦604领取。拨付审批表需盖施工单位公章、法人印章,预收联系单需盖施工单位公章,2份表单一式三联均需盖章,表单内容可在报送资料时填写)。
 
 
        
烟台开发区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