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总承包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财政厅印发的鲁建建管字[2018]17号文《关于停止实施主管部门代收、代拨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制度的通知》,2019年1月1日前主管部门已经代收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但尚未拨付的,由主管部门按照拨付规定及标准一次性拨付给施工企业。请各总承包企业梳理近年来在开发区承建工程的养老保障金拨付情况,若有养老保障金尚未申请拨付的项目,请于2019年3月29日之前将拨付申请资料报至建设大厦604室(联系人:贾军 联系电话:6394968 13361311399)。
拨付申请资料详见附件:http://www.yklhh.com/uploadfile/2019/0306/20190306024308818.doc
根据省住建厅、财政厅印发的鲁建建管字[2018]17号文《关于停止实施主管部门代收、代拨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制度的通知》,2019年1月1日前主管部门已经代收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但尚未拨付的,由主管部门按照拨付规定及标准一次性拨付给施工企业。请各总承包企业梳理近年来在开发区承建工程的养老保障金拨付情况,若有养老保障金尚未申请拨付的项目,请于2019年3月29日之前将拨付申请资料报至建设大厦604室(联系人:贾军 联系电话:6394968 13361311399)。
拨付申请资料详见附件:http://www.yklhh.com/uploadfile/2019/0306/201903060243088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