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新工艺

New Technology And Process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新技术新工艺新技术新工艺
A-
A+

浅谈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

2014-05-26

最近两年,绿色建筑在我国逐渐受到重视,发展迅速,2012年通过认证的绿色建筑比2009、2010、2011三年通过认证的面积总和还要多,2013年通过认证的绿色建筑数量比2012年又增加200多个。即便如此,2013年通过标识认证的绿色建筑面积仍仅能占到新建建筑年竣工总面积的3%左右,无法适应我国建筑领域转变发展模式的新要求。山东省的绿色建筑标识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3年我省有60个建筑项目通过绿色建筑评价标志认证,位列全国各省市首位。但从绿色建筑的总量和比例来看,我省的绿色建筑推广应用工作还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不难看出,要想大规模推进绿色建筑建设,激发开发建设单位的自发性和积极性,就必须要让开发建设单位认清绿色建筑可以实现低增量成本和高增量效益的双赢。

通常,项目设计所采用的技术评价指标决定了项目的增量成本和效益。通过对8个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进行分析显示,其增量成本由0.43元/m2至168.9元/m2不等,也就是说要同样达到某一水平星级的评价标识,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技术路线及由此带来的不同成本来实现。同样,二星和三星级绿色建筑业存在类似的情况。可见,合理的选择技术路线可以显著降低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因此绿色建筑已并不意味着高成本和大投入。同时,为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国家及山东省相继出台了星级绿色建筑补助政策,国家的补助标准为:二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可获得财政奖励45元,三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奖励80元;山东省的补助标准为:一星级15元/平方米,二星级30元/平方米,三星级50元/平方米,这些补助政策的实施又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相当一部分绿色建筑可以实现成本零增量。如威海市的上海花园项目于2013年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其综合增量成本约为30元/m2,获得省级资金补助后基本实现了零增量成本。

通过对30个住宅绿色建筑分析得出,一星级增量成本为0.43-168.9元/m2(平均15.98元/m2),二星级增量成本为20.24-58.9元/m2(平均35.18元/m2),三星级增量成本为11.01-157.41元/m2(平均67.98元/m2)。可见,增量成本随星级的提高而提高,其中技术方案合理的一星级绿色建筑增量成本已下降到较低水平或基本接近于零。但是,极少数一星级绿色建筑由于选择使用了高效能的风冷机组导致增量成本显著增加,仅此一项的增量成本就达133.75元/m2,另有少数一星级绿色建筑由于选择了高效能水冷机组导致增量成本增加,此一项的增量成本为84.05元/m2。由此看出,选择恰当的技术评价指标是降低成本的关键,不恰当的选择评价指标会导致增量成本显著差异,也就容易造成绿色建筑需要高成本和大投入的假象。

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对尚未普遍应用、容易导致成本增加的评价指标应慎重选择。在6大类评价指标当中,绿色建筑项目最主要的增量成本大多是为满足“节能与能源利用”指标的要求而造成的,如4.2.6条:当采用集中空调时,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比现行国际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的有关规定值高一个等级;再如4.2.8条:采用集中采暖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设置能源回收系统(装置)等目前尚未普遍应用且增量成本较高的评价指标。另外,太阳能路灯及草坪灯、风力发电技术、光伏、蓄能设施等由于成本高,效率也相对比较低。可见,设计单位对技术的应用和成本效益的掌握是决定绿色建筑成本及经济效率至关重要的因素。从应用的技术方案来看,多数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可以通过选择恰当的技术评价指标,以较低的增量成本达到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准要求。这说明经过过去几年的快速发展,绿色建筑在设计知识水平、市场供应、技术选择、成本控制等方面都日渐成熟。

在增量成本明显下降的同时,绿色建筑亦同时会带来一定的增量效益,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比常规建筑在运营生命周期中节省的能源费用;(2)业主及开发商可能得到政府的财政激励(如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3)企业员工在绿色建筑内工作生出效率的提升;(4)企业通过使用绿色建筑而建立的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5)绿色建筑对宏观经济带来的效益等。其中,对业主而言,绿色建筑的全生命周期经济效益主要包括一次能源节省及节能、节水带来的经济回报。

随着社会进步及建设科技发展,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将逐渐降低,增量效益却将日益提高。目前来看,大多数绿色建筑需要一定的增量成本投入,但随着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的发展及国家政策的鼓励扶持,绿色建筑可以通过科学合理地选择技术方案来实现低增量成本和高增量效益。因此,要实现低增量成本建成高效益绿色建筑,选对技术路线尤为关键。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郑立杰